发布:2021-04-21 13:30:53 关注:39657次
长江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简介
长江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于2003年,是湖北省首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学校副处级单位,挂靠学生工作部,下设心理咨询办公室和心理教育办公室。在湖北荆州、武汉两地三校区均建设有标准化办公场所和咨询服务场地,均配备有咨询室、音乐放松室、沙盘室、智能宣泄室、团体辅导室等。
根据《长江大学2021年人才招聘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1人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专业背景为心理学,或精神医学,或教育学。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年制本科可放宽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士兵考虑服兵役时间)。
4.本科和硕士阶段就读高校或所在学科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为原“985”、“211”高校。
(2)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均含一流学科)。
(3)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
(4)世界权威大学排名系统(arwu、the、qs、usnews)最新排名高于我校。
5.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也须达到相应水平)。
6.优先考虑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者。
7.如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其基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相关待遇
根据2020年长大发【2020】22号文件规定,考核合格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应聘者即日起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此处)报名,并将填写好的《长江大学心理中心专职人员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照片)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系统内上传。
2.应聘者简历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自我评价、奖惩情况、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硕士(博士)毕业证及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读证明)、政治面貌证明、学生干部任职情况证明、外语成绩证明等材料,要尽可能详实,重要内容不详的不予受理。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请自留底本。
3.接收简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9日,5月12日前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并安排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
五、联系方式
学工部:易老师,电话:0716-8060551
人事处:万老师,电话:0716-8062195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e-mail:8060574@163.com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以上邮箱仅用于网络咨询,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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