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11-16 19:52:34 关注:40769次
1学校介绍
中南民族大学是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白云黄鹤的故乡——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前身为中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年,2002年3月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始终坚持党的民族工作规律与高等教育规律相结合,民族高等教育的特殊性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遍性相结合,始终坚持“面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面向地方,面向全国,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服务,为国家战略需求服务”的办学宗旨,努力探索办好民族院校的新路子,学校的各项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海外优秀留学人才19名。
需求计划
高层次人才19名(详见学校人才招聘系统),学校高层次人才19个岗位在全校各学院、学科打通使用。
招聘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纪守法,维护民族团结。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全职到岗,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4.国内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所在高校教授,或知名科研院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海外优秀人才通过学校学术水平认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5.符合招聘公告中应聘岗位的相应要求(详见学校人才招聘系统)。
6.年龄45岁以下。二、三级教授或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业绩成果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招聘程序
1.国家民委和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者在中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后投递简历(http://rczp.scuec.edu.cn),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和复核。
3.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基层党委组织对引进人选师德、品行等方面进行政审考察。
4.人事处复核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人才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评议。
5.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政审和档案审核。
7.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事宜
1.引进待遇和任务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和海外优秀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执行,学校会议研究确定。2.聘用过程中,若发现拟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反师德师风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及处理,由受聘者承担全部违约责任。3.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过程监督。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聂老师联系电话:027-67842183、67843027邮箱:rsczpw@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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