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11-27 10:39:06 关注:37392次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新疆籍少数民族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懂双语(普通话、维吾尔语),能够熟练使用双语与学生进行交流,愿意长期留在荆州工作。
4.体检合格,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有新疆高校学生工作经历(专职)或新疆内派教师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下载专区)、个人简历;报名方式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gcxyzp@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附件均以“应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姓名+毕业学校+硕博招聘网”命名。
2.资格审查:学校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通过人员予以电话通知本人。
应聘人员在笔试考查现场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3)就读学校开具的专(兼)职辅导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获奖荣誉证书和资格证书;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具体如下: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层次和毕业时间的书面证明,成绩单(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有新疆高校学生工作经历(专职)或新疆内派教师经历的提供相应证明。
三、咨询电话
人事处:许老师,0716-8067504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40
四、相关说明
1.录用人员的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
2.应聘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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