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5-13 03:07:51 关注:14385次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根据工作需要,学院现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1名。
一、任职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硕士学位,化学类专业优先考虑;
3.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3周岁,其他人员不超过40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北京市户口者优先考虑;
4.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5.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踏实细心;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交流,身心健康。
二、岗位职责
做好学院本科教学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1.本科生教学体系和制度建设:不断学习党中央和上级文件精神,负责起草学院教学相关制度、计划、报告、总结、通知等文字工作。
2.专业建设:协助院领导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改项目申报等,做好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教材、教改项目申报等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专业负责人完成专业培养方案核对、更改与调整工作。
3.课程建设:完成每学期教学计划的核对、更改与调整;做好教学大纲编写与修订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课程安排、课表核对、教师调停课、安排补考、监考等管理与服务工作;国际化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各类课程相关申报、实践教学等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4.队伍建设:完成教学工作量计算、核算;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等的申报评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育人工作量核算、青年教师培训;班主任管理;博士助教的安排;昌平校区教学任务及非教学任务往返交通情况统计等。
5.教材建设:完成教材审核、统计及购买、新的教材编写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6.培养工作:协助院领导完成优秀生选拔、分专业及推免研究生等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7.教学经费的预算起草和报销工作。
8.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定期到昌平校区完成本科教学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9.宣传工作:完成教学相关的各类活动的宣传稿起草、活动记录及招生宣传相关工作。
10.完成校、院交办的其他综合事务。
三、招聘说明
1.计划外非事业编制,工资待遇面议,有相关经历经验者待遇从优;
2.工作地点:主要在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3.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zhaoyy@mail.buct.edu.cn
4.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15日
5.联系人:赵老师010-64437866
北京化工大学
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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