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4-04 03:39:06 关注:18965次
北京化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北京化工学院,是新中国为“培养尖端科学技术所需求的高级化工人才”而创建的一所高水平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化工大学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北京化工大学经过60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哲学、医学等学科富有特色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形成了从本科生教育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以及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
一、岗位职责
专职从事本科生辅导员工作,工作地点为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昌平区)。
北京化工大学专职辅导员为高校教师身份,事业单位编制,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符合进京条件者可解决北京户口;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为思想政治工作型,教师系列职务岗位。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应聘人员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博士学位者优先。应届毕业生需确保入职前获得相应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北京。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行业相关科研院所工程师资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管理岗位工作经验优先。
3、所学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及我校各学院相关专业,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英语通过国家六级或六级425分及以上。
4、综合素质较高,有高等教育阶段校、院主要学生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较强的团队意识、创新能力、心理素质、事业心,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6、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或者拥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7、年龄条件应满足,非北京生源应届硕士27周岁以下(生于1992年1月1日之后),非北京生源应届博士35周岁以下(生于1984年1月1日之后)。
三、应聘程序
1、应聘者需要填写我校提供的标准简历模板(需按照附件格式填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注明:应聘辅导员-毕业学校名称-学历-姓名-专业名-手机号码-高校人才网。具有北京户口的请单独注明。
2、学校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选后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名单并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
3、学校校验证书原件后组织笔试、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面试、公示等环节,本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最终审批确定录用专职辅导员人员名单。
四、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4月11日
联系人:付老师、吴老师
e-mail:
联系电话:010-80191030/64435217转804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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