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5-15 22:10:17 关注:19422次
专业要求:力学/建筑学/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
发布时间:2021-05-11
职位类型: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年龄要求:详情见公告
性别要求:不限
职称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
用人部门: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工作经验:不限
工作性质:全职
招聘人数:不限
应聘条件:
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建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风景园林、力学等相关专业
注:
1.符合学校发展的紧缺人才,可不受专业限制。
2.需服从学校教学计划安排。
3.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人才引进类别及待遇
一、杰出人才: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所研究领域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科领域国内外公认的杰出人才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著名学术机构的院士或相当于两院院士的人才等。
引进待遇:薪酬待遇和工作条件一人一议;校内人才房;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二、领军人才:在所研究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作为核心人物能够带领本学科研究团队继续协同攻关,保持或赶超国内外领先水平。如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达到相应学术水平的人才。
引进待遇:薪酬待遇和工作条件一人一议;校内人才房;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备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三、拔尖人才:在所研究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或同行专家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人才。如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自然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达到相应学术水平的人才。
引进待遇:薪酬待遇和工作条件一人一议;校内人才房;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备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四、学术骨干:
a类:取得博士学位且具有正高职称,近五年有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才。
引进待遇:校内人才周转房;安家费:25万元;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理工科)、20万元(人文社科)。
备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b类:取得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职称,近五年有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
引进待遇:校内人才周转房;安家费:20万元;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理工科)、15万元(人文社科)。
备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五、青年人才:海内外优秀博士
引进待遇:校内人才周转房;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
备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有过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者。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考核招聘”或“年薪制(人事代理)”方式进行。按照“考核招聘”方式招聘的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照“年薪制(人事代理)”方式招聘的人员不占学校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待遇按照年薪制或者参照校内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各岗位具体采用何种招聘方式由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确定。
应聘程序
1.注册并登录西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招聘信息来源请注明学术桥 。
2.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pdf或者jpg格式,含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明,从事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交应聘申请。
3.应聘者须同时完成以上各项内容,否则应聘无效。
4.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专业面试和学校综合面试。专业面试一般采用专业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专业面试结束后,择优进入学校综合面试,学校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二)考核时间
由人事处、拟招聘部门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分期、分批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到学校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拟招聘部门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等。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学校审批。
公示
经学校审批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
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安排
体检在西华大学指定的医院进行。
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联系方式
招聘主管部门:西华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易老师、韩老师、谭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101,028-87723568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西华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610039
学校网站:http://www.xh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rsc.xhu.edu.cn
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hu.edu.cn(招聘信息来源请注明学术桥)
微信公众号:西华大学人事处
(二)注意事项
1.应聘者务必完整填写相应应聘信息,可同时申请3个岗位。
2.以上所有岗位均常年招聘。
3.具体岗位咨询,请与学院(研究院、实验室)直接联系。
4.拔尖及以上人才、学术团队引进可与相应学院(研究院、实验室)直接联系,商议引进程序和待遇。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转载请必须注明,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其他教职工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