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发电项目、储能、氢能及港口设备等项目设备制造过程监造,主要工作如下:
1、项目设备监造第一责任人,组织履行设备监造合同;
2、根据监造设备合同及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监造大纲和监造实施细则、监造工作作业指导书,签发有关监造管理文件,落实公司要求;
3、签订监造工作三方协议。协调和落实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监造任务的实施;
4、全面及时掌握被监造设备进度、质量等情况,对不符合项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召开项目工作例会,安排部署工作;
5、监督监造人员工作,负责项目监造人员的考评及奖惩;协调监造工程师、供方、业主的关系;
6、传达有关领导和项目委托方对监造工作的要求;及时收集监造过程中有关资料,编制监造工作总结;签发付款申请确认书;及时收取本项目的监造服务费等;
7、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促进项目的各项管理活动的开展落实;
8、设备监造结束,及时完成监造总结、文件移交,结算、收款。按照项目策划,完成项目经营目标。 资格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2、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5年以上电力设备制造、质检、工艺、设计、安装等相关工作经验;
3、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
4、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电子邮件,有一定的照片处理和图表编辑能力。
5、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6、有电力设备监造经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7、特别优秀者,资格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 电气·电力·水利
- 500-999人
- 国有企业
- 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