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发〔2019〕59号)、《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5〕32号)和《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3〕114号)文件要求,做好多维度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经报请县政府同意,我县将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用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学历大专及以上,并持有《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能够遵守公益性岗位各项管理规定,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持《就业创业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且不是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兼职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城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4)脱贫户、监测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
(6)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本次招聘优先录用年度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零就业家庭成员除外)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招用;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招用。
二、招用计划
本次公益性岗位共招聘36个。
三、报名办法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通过政府网向社会公布,采取统一集中现场报名的办法,由人社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需本人现场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4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1份;
5.《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①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由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乡(镇)通过调查和数据比对,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②靠借贷上学的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生源地银行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城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盖民政局公章);④脱贫户、监测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中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古县脱贫户、监测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一册明复印件(盖乡村振兴局公章);⑤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失业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⑥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登记失业证一年以上的原件及复印件。
7.《古县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3份(见附件1);
8.一寸红色同底相片8张;
9.《古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申请表》4份(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五、招用程序和办法
1.资格审查与考试
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和国情省情、市情、县情、科技人文、公共就业知识等。
考试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将通过古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需本人凭身份证到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公布及招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并通过古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3.岗前培训及合同签订
招用人员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按照《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六、待遇标准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178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七、工作要求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切实做好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严把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开展。
咨询电话:
古县人社局就业股:0357-6129332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点击查看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