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47人,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吕梁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只需取得毕业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2.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
(1)在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即:2021年6月1日以后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报考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于2023年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人员;
(5)其他符合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部门,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卫健委人才中心。
政策咨询:0358-8224612
考务咨询:0351-4603566
监督电话:0358-823262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附件:1:吕梁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