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中共静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静乐县监察委员会 | 职位1 | 3 | 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法学类(0301);研究生:法学(0301),法律★(0351) | 无要求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限静乐县户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1:1 |
中共静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静乐县监察委员会 | 职位2 | 1 | 从事财务管理、会计和审计等工作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工商管理类(1202);研究生:国际商务★(0254),资产评估★(0256),审计★(0257),工商管理★(1251),会计★(1253),工商管理(1202) | 无要求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应届毕业生职位,限静乐县户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