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新增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晋人社厅函〔2024〕32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要求,在我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即在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了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20年---2024年):
1.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只限本人);
3.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
4.残疾人。
(二)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只限本人)。
(三)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有志于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名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含股东)、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6.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7.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三、岗位待遇
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期限三年。聘用人员按照忻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950元给予生活补贴(随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进行调整),同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员自己承担)。
四、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先办理《就业创业证》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报名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7日开始(报满截止)
2.报名方式:由本人提出申请,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报。
3.报名地点:零工市场大厅(旧法院院内)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5张、《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附件1)4份、《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附件2)4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
(4)二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3张、一寸4张
五、资格审查
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
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神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enchi.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
神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0-4243055
神池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350-8909699
监督电话:
神池县纪委监委 0350-424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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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