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县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吉县2025年公开选(招)聘司法协理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格复审人员
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名单见附件1。
2、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1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3、资格复审地点:吉县司法局808办公室。
4、资格复审携带证件及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①准考证;②《承诺书》(附件2);③《报名表》;④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学信网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无犯罪证明(吉县户籍地派出所出具);⑧个人征信报告。上述材料均1份。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具有政法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附件4)。
④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递补复审人员以电话(0357-7983677)形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5、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
(2)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时出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保持通畅,否则责任自负。
(5)考生密切关注吉县人民政府网站,具体事宜均以网站公告为准,咨询电话:0357-798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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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吉县2025年公开选(招)聘司法协理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