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城乡排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初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招考说明
1.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1月6日之后(含11月6日)出生。
2.学历:报考人员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5.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佛山市高明区城乡排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审核。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11月12日(下午5时30分截止),查找路径: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gtcjswj/index.html)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3.接收报名资料邮箱:3246345280@qq.com;联系电话:88666990,联系人:仇小姐。
4.报名资料:请报名者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扫描电子版),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照片不大于100kb)、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以电子邮件压缩打包形式发至招考单位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报考岗位职位代码和姓名,如:“20200501+姓名”字样。
(三)考试时间
本次招聘根据报考人数通知报考人员进行面谈初试,按招聘岗位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另行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