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平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招聘公告
平顺县
劳动力调查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
具体内容如下
(点击图片查看公告详情)
01招聘岗位国家统计局平顺调查队劳动力调查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65_5e8a02252e5eefa1ba777b3c449102d4.jpg)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 日—招满为止
报名地点:平顺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报名时需提供:
1、《平顺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平顺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
4、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5、毕业证书复印件。
“4050”人员,需提供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本人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及村(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上学期间已申请并享受助学贷款的,需提供上学期间教育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
报名咨询电话:0355-889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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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国家统计局平顺调查队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县人社局备案。三年合同期结束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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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780元)(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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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国家统计局平顺调查队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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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顺县人民政府网
编审:刘? 琴
审核:樊学文